河南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全面落实新课程计划,解决学校过早分科、学生偏科的现象,河南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对考试科目、考试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11个科目。考查科目包括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据悉,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并将成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本报记者 陈强)